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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作出处理

2011/12/2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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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作出处理

浏览次数:105 日期:2011年12月29日 10:50
 

2011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

国务院近日批复了“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副部长陆东福、总工程师何华武,通号设计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张海丰,通号设计院列控所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叶峰等54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对于相关责任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因涉及事故责任而对设计单位多位人员的严肃处理,在全国设计行业形成强烈的视觉和心灵冲击,警示我们及其同行:工程设计质量责任重大,人命关天,切不可掉以轻心!

附件:“通号设计院”有关情况介绍
(院总工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