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臣同志被聘为山东省职业卫生专家
2012/04/2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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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臣同志被聘为山东省职业卫生专家
近日,山东省安监局下发《关于公布山东省职业卫生专家名单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48号),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安健〔2011〕132号)和省安监局《关于推荐山东省职业安全健康专家库候选专家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2号)要求,经过各市安监局和相关单位推荐以及对初选名单进行的网上公示,综合审核,确定97名同志为山东省第一批职业卫生专家,我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李有臣同志光荣入选。
(院总工办供稿)


